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路市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永林 | 注册资本:45.3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703139066979Q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墟沟镇海棠路灯光球场对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5-08
(2019)苏0703民初73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刘*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路市场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2
2019-04-23
(2019)苏0703民初73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刘*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路市场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1-03
2019-12-18
(2019)苏0703执108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刘*与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路市场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4-11-10
2014-11-10
(2014)港民初字第1441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曹**与赵**、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路市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886.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连云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0号
2025年9月23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路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路市场的菜市场南侧1处消防车通道被小商铺占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该单位积极主动的消除火灾隐患,且与2025年9月28日经我大队现场核查,该单位已将上述的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5]第0275号、编号[2025]第028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连云消限字[2025]第0027号),对李胜乔和苏敏的询问笔录、反映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路市场的菜市场南侧1处消防车通道被小商铺占用的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音频)等证据证实。
给予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路市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连云港市连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