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购物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晔 | 注册资本:5882.35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7109212694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1号1-4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6
(2025)粤0106民初15945号
合同纠纷
四川华宸大易科技有限公司
柯*,广州知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
2025-03-26
(2024)粤0106立18251号
合同纠纷
四川华宸大易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知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3
2025-02-27
(2025)沪0112民初673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视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4
2025-02-25
(2025)沪0112民初673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视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5
2025-02-20
(2024)粤0106立18251号
合同纠纷
四川华宸大易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知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6
2023-05-29
(2022)京0108民初48779号
合同纠纷
中影广联(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7
2023-05-29
(2022)京0108民初48779号
合同纠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8
2022-07-25
(2021)京0108民初61322号
劳动争议
廖**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9
2022-07-06
(2021)京0108民初61322号
劳动争议
廖**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10
2022-04-11
买卖合同纠纷
于*
杭州郡斓贸易有限公司,中视购物有限公司,磐安县百隆工艺品有限公司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7-28
(2021)冀0203民初11177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于*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杭州郡斓贸易有限公司,磐安县百隆工艺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2
2022-02-20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于*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杭州郡斓贸易有限公司,磐安县百隆工艺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18
2023-02-10
(2023)京01民终368号
劳动争议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与廖**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2-03
2022-10-28
(2022)京0108民初48682号
劳动争议
杨**与中视购物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11-03
2022-07-07
(2021)京0108民初18817号
劳动争议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与张**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19263.68元
民事案件
4
2022-11-03
2022-10-26
(2022)京01民终8260号
劳动争议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与张**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2-10-09
2022-09-26
(2022)京01民终6744号
劳动争议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与吴*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2-10-09
2022-04-26
(2021)京0108民初13807号
劳动争议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与吴*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95436.84元
民事案件
7
2022-05-26
2022-02-16
(2021)京0108民初60918号
劳动争议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与廖**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4-07
2021-09-29
(2021)京0108民初3477号
合同纠纷
佛山市玛尚家具有限公司与中视购物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88076.46元
民事案件
9
2022-04-07
2022-03-17
(2022)京01民终238号
合同纠纷
中视购物有限公司与佛山市玛尚家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3-08
2021-11-29
(2021)京0108民初57198号
劳动争议
徐*与中视购物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海市监处罚﹝2025﹞4589号
当事人在中视购物频道发布了涉案违法广告,现查明以下违法事实。 一、当事人发布医用退热凝胶广告,产品类别是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鄂天械备20220055),被举报的广告播出时间是2024年10月13日上午9点30分。当事人在审核该产品广告内容时,留存了供应方提供的广审样件,广告批准文号:鄂械广审(文)第251204-13328号,仅为该产品的外包装及基本信息。但是当事人最后发布该产品广告时,制作了视频对该产品进行宣传,在视频1分57秒时,视频右侧展板含有“神奇骨宝素 超高效 超好评”字样,该产品宣传内容超过外包装及基本信息,与广审样件内容不一致,当事人存在未经审核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本广告从2分54秒时,该广告中展示了展板,展板左侧为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右侧展示文字,文字展示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是指:通过临床试验证实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经核实,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广告内容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定义不符,当事人发布广告引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当事人单次发布收取广告费用200元,累计发布4次共收取广告费用800元。 二、当事人发布医用眼部长康组广告,产品类别是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鄂汉械备:20230249号),被举报的视频播出时间是2024年10月10日下午19点30分。当事人在审核该产品广告内容时,留存了供应方提供的广审样件,广告批准文号:鄂械广审(文)第251102-12815号,仅为该产品的外包装及基本信息,同时广审样件中产品名称叫“医用退热凝胶”,当事人最后发布该产品广告时,宣称该产品名称为“医用眼部长康组”,与广审样件不一致;本广告从0分49秒开始,视频右侧展板含有“适用于黄斑问题 青光眼 白内障 飞蚊症 老花眼 眼干眼痒等眼部问题”字样,当事人存在未经审核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本广告从6分45秒开始,主持人口播“...德国拜克...德国生物制药没有毒副作用...”,当事人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含有宣传没有毒副作用的行为。本广告从11分45秒开始,展板上方展示“权威机构推荐”字样,当事人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含有推荐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本广告从18分30秒开始,主持人邀请一位男性患者上台,自称有创伤型白内障,对该产品进行宣传,宣传使用效果,当事人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存在使用患者的名义作推荐的行为。当事人单次发布收取广告费用200元,累计发布6次共收取广告费用1200元。 三、当事人发布美国掰滋血糖管家广告,产品类别是普通食品,被举报的视频播出时间是2024年10月13日下午21点15分。本广告从7分23秒开始,主持人口播“拜滋血糖管家,帮你平衡、帮你管理好你的血糖数据以外,它可以阻止过剩糖分进入到我们的血液当中...还有帮你平衡控制我们的血糖、不反弹”,当事人发布普通食品广告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当事人单次发布收取广告费用200元,累计发布4次共收取广告费用800元。 四、当事人发布NYOHYO?硒软胶囊的广告,产品类别是保健食品(备案号:食健备G202336002135),被举报的视频播出时间是2024年10月14日上午9点0分。当事人在审核该产品广告内容时,留存了供应方提供的广审样件,广告批准文号:广审准许字〔2023〕第001363号,仅为该产品的基本信息。但是当事人在发布该产品的广告时,超过该产品的审查信息,对该产品进行宣传。当事人存在未经审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本广告从0分47秒开始,视频右侧展板含有“北京中科葵花 中医研究院 联合研发 有机硒”字样,当事人存在超过审查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本广告从16分25秒开始,展板宣传该产品获得了国际健康技术特殊贡献奖及欧洲科学技术创新奖,当事人未能提供该产品获得上述两项奖项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存在发布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的行为。当事人单次发布收取广告费用200元,累计发布2次共收取广告费用400元。 五、当事人发布御生堂牌糖脂茶的广告,产品类别是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308号,被举报的视频播出时间是2024年10月14日上午10点50分。当事人在审核该产品广告内容时,留存了供应方提供的广审样件,批准文号冀特食广审准许字〔2023〕第000204号,仅为该产品的基本信息。但是当事人在发布该产品的广告时,宣传该产品对血压、血粘度有功效,超出该产品的审查信息,对该产品进行宣传,当事人存在未经审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本广告从7分58秒开始,展板及主播口播将该产品和药品进行对比,将双方从“有效成分”、“配方”“安全性”三个方面进行对比,当事人存在发布广告将保健食品与药品进行对比的行为。当事人单次发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938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000元。
938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3
2
京海市监处罚〔2025〕20号
1.国肽SGF骨源因子。该商品由安徽国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柏维力生物技术(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授权北京美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平台代理商,并由北京美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在电视购物频道做宣传推广。该商品有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为质量合格产品。当事人在该商品的电视购物广告中,宣传该商品“五重全效合一 重建骨骼健康”,“全效应对骨骼问题”,包括“关节老化 关节炎症 关节疼痛 关节磨损 关节积液 骨质疏松 骨质增生 骨刺 骨密度低下 双腿无力 老寒腿 腿抽筋 坐骨神经痛 椎间盘突出 股骨头坏死”,能够“全方位促进骨再生”,与该商品的实际功效不相符。 2.肾动力特殊膳食。该商品由安徽昊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在电视购物频道做宣传推广。该商品有安徽正鉴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为质量合格产品。该商品有明确的适用人群(中长跑、慢跑、快走、自行车、游泳、划船、有氧健身操、舞蹈、户外运动等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4周岁以下儿童,食用本品原料过敏者),但当事人在该商品的电视购物广告没有相关文字或标识说明,当事人的广告主持人和所请嘉宾在介绍该商品时也没有提示该商品的适用人群和不宜人群,涉嫌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商品适用所有人群从而购买。3. 跨境品美国拜滋核心动力。该商品由穗宝(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在电视购物频道做宣传推广。当事人的广告主持人和现场嘉宾介绍该商品时,多次强调该商品所包含滋补养护心脏的“辅酶Q10”的含量,是目前市场上其他补充“辅酶Q10”的品牌产品无法超越的,涉嫌夸大虚假宣传。4. 神飞航天研发宇航优选洁康露,宣传说是可以治疗乳腺结节,淋巴结节,甲状腺结节,子宫瘤等。5. 控糖宝特殊膳食,在其广告中宣称植物膳食纤维对身体效果好,副作用小,而且能降血糖,经核查该产品为合格产品,但仅为普通食品,不属于保健食品或药品,因此无法达到宣传时的效果。6. 百年鑫堂鹿茸血肽冻干粉,在其电视广告中宣传有胰岛素生长因子,血管生长因子,肝细胞生长因子,宣传时广告主持人表达话语中含有治疗的功效,经核实该产品为合格产品,但仅为普通食品,不属于保健食品或药品,因此无法达到宣传时的效果,也不存在 客观意义上的治疗功效。7. 君同泰航天中医鹅肌肽茯酸丸,该产品的电视广告宣传中的9分56秒提及痛风、行动不便、肾脏损伤等医学相关名词,暗含了该产品存在治疗等功效,经查实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为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检测报告合格,综上不存在治疗功效。8.中科生命研发磷虾油甄选组。该产品的电视广告宣传中的12分10秒提及强溶解力、守护心血管健康等医学相关名词,暗含了该产品存在治疗等功效,经查实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为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检测报告合格,综上不存在治疗功效。9. 恒侬堂松针油。当事人在广告节目中提及医疗用语,并提及了治疗功效,在广告节目中提及了疾病治疗,经查实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为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检测报告合格,但并不存在治疗功效。10. 百年鑫堂双阳鹿筋舒骨粉。当事人在广告节目中的画面右侧长时间展示“应对骨骼问题、筋膜问题、关节问题”,但是调阅产品相关资质报告,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不存在治疗功效。11. 中国药材植物精华苏结片。当事人在广告节目中多次提及该产品有助于应对“结节”,明显表明该产品有治疗功效,但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不存在宣称的效果。12. 百年华仁伊朗精选藏红花。当事人在电视节目中提及该产品可以治疗身体上的坏细胞以及很多疾病,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不存在宣称的效果。13. 火星一号神经酸片特殊膳食。当事人在广告节目中的画面右侧长时间展示“健忘、失眠、焦虑”等名词,节目中多次提及“疏通毛细血管”等治疗功效,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有相应检测合格的检验报告,但并不存在宣称的治疗效果。14. 澳新康浓缩乳清蛋白特殊膳食。该产品的电视广告宣传中的36分48秒提及满足机体组织成长修复等治疗功效,但该产品的相关资质显示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不具备治疗功效。15. 白蛋白小分子复合肽。该产品的电视广告宣传中的3分05秒提及强化免疫系统、疏通血液系统、缓解肝肾负担等治疗功效,但该产品的相关资质显示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不具备治疗功效。16. 神飞航天研发宇航优选芯脑通胶囊。该产品的电视广告宣传中的3分05秒提及改善血管通透性、净化血液毒素等治疗功效(见电视广告21分01秒),但该产品的相关资质显示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不具备治疗功效。17. 臧灵芝孢子油丸(青藏高原原产藏灵芝孢子油丸)当事人在广告节目中的画面右侧长时间展示“增强抵抗力”,在节目中31分31秒展示了“双向调节人体免疫力”。经核实该产品属于正规厂家出厂产品,具备相关产品合格资质,产品性质为普通食品,并无治疗功效。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
6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