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楚济堂(湖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冶金鑫国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281MA4F3DM93W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大冶市金牛镇试验区小区1至4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冶市监处罚﹝2026﹞93号
经查,当事人2025年11月5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2025年11月11日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鄂CB714f01228,经营方式:零售(连锁门店),主要负责人:刘珺(身份证件号码:4*****************4)全面负责药品购进、销售、维护等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该经营场所经营面积100平方米。现查明,经国家医保平台查询,“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药品追溯码:84097460701731333077,生产批号:2024052533)第一次医保结算时间为2025年1月7日,结算地点为重庆市。第二次医保结算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结算地点为湖北省黄石市。“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药品追溯码:84097460702388778100,生产批号:2024052533)第一次医保结算时间为2025年1月7日,结算地点为重庆市。第二次医保结算时间为2025年4月6日,结算地点为湖北省黄石市,第三次医保结算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结算地点为湖北省黄石市。当事人无法提供生产批号为2024052533的“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的随货同行单,证实该药品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涉案药品的货值金额149元,违法所得149元。另查明,2025年4月6日“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药品追溯码:84097460702388778100,生产批号:2024052533)进行结算后,患者张*心要求退还同等金额的感冒药,当事人2025年4月19日再次将上述药品销售给患者刘*玉,并在医保系统内结算。又查明,因当事人没有从正规渠道购进生产批号为2024052533的“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故无法在连锁门店药品日常管理系统中录入该药品的生产批次。在落实销售记录时,将正规渠道购进的药品进行替刷下账,导致医保结算系统显示真实生产批次,而连锁门店药品日常管理系统中销售记录显示的生产批次是冒用的。还查明,直至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仍未取得生产批号为2024052533的“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的随货同行单和税票,违法行为未改正。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处罚裁量后,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49元;3、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