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致远商贸城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与开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82MABXQ16Q22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穴市祥龙路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3〕210号
经核实,“湘潭铺子”枸杞槟榔是湖南伍子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该槟榔产品内部的卡片标注中奖率40%,表示每10包该槟榔产品,有4包可以中得加5元再换购一包零售价30元的“湘潭铺子”枸杞槟榔。武穴城区及乡镇销售的“湘潭铺子”枸杞槟榔货源由当事人提供。2022年11月17日后,当事人销售的“湘潭铺子”枸杞槟榔实际中奖率均为40%。当事人为提升“湘潭铺子”枸杞槟榔在武穴地区销量,在未得到湖南伍子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通过第三方广告公司制作了3万个“50%再来一包”的不干胶标签,用于粘贴在中奖率40%的“湘潭铺子”枸杞槟榔外包装上。从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1月2日,当事人在武穴地区销售了14092袋贴有“50%再来一包”的“湘潭铺子”枸杞槟榔。 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局提供“湘潭铺子”枸杞槟榔进销货凭证及2022年11月17日之后该槟榔50%中奖率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本局提交上述材料。不能证明当事人2022年11月17日后在武穴所销售的“湘潭铺子”枸杞槟榔中奖率50%的真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不按要求提供证据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涉嫌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对在有奖销售前未明确公布中奖概率情形。依据依照《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万元行政处罚。
40000.0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