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天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信都区守敬南路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宗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503MA0DB1G70Y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南路水印城商业街2-10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邢处〔2024〕13050324000107号
2024年4月9日,在对邢台市天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信都区守敬南路分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涉嫌存在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致使经营户多付价款的违法行为。经查,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4月22日收取商户1元/千瓦时,共用电769098.8千瓦时,共收取商户电费769098.8元。你单位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4月22日向供电公司缴费,按照浮动电价进行缴费,费用为538542.84元。退款56756.86元。共计多收173799.1元价款。
经2024年7月22日听证处理意见及建议:鉴于上述当事人在听证过程中的陈述,考虑到当事人仍有退还多收价款的意愿,本着优化营商环境考虑,切实减少经营商户的损失,促使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建议再次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给予当事人一周时间,以电子转账方式将多收取的电费退还经营者并将电子转账凭证于2024年8月8日前交办案机构,我局将视退款情况重新给予其行政处罚。我局执法人员2024年7月29日再次对该单位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该单位在法定时间内已全额退还给35户经营户230555.96元。
罚款0.3500万元
3500.00元
信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