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金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方其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204682833404L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石峰区清水塘果园区85栋60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4-11
(2019)湘0204民初55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袁**,杨*,株洲市石峰区金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2
2019-03-13
(2018)湘0204民初126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株洲市石峰区金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11-18
民间借贷纠纷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袁方其;株洲市石峰区金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杨阳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30
2020-04-17
(2020)湘0204民初160号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与株洲市石峰区金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袁**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7-02
2019-06-13
(2019)湘02民终103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袁**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99326.15元
民事案件
3
2019-04-22
2019-04-11
(2019)湘0204民初556号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与株洲市石峰区金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袁**等管辖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3-29
2019-03-13
(2018)湘0204民初126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株洲市石峰区金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袁**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9326.1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潭雨市监处罚﹝2024﹞42号
2024年4月28日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湖南国防工业职院技术学院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食堂加工、使用的土豆发芽变质,执法人员当场对腐烂变质的3.455千克土豆予以扣押。2024年5月9日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违法线索交由我局进行处置。经查:湖南国防工业职院技术学院前身为江南工业学校, 2008年改办成为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于2016年更名为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学院与食堂建设投资方成伏秋签订了《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超市招商引资建设合同》,同年,投资方成伏秋与株洲市石峰区金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超市租赁经营合同》,将学院的学生食堂租给了当事人经营16年。经查证:当事人于2024年4月27日从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江南一村雄好摊点购进正常的土豆,购进价格3.6元/千克,购进了25千克,共计90元。当事人将上述土豆加工制成菜品销售和用于员工日常用餐使用。4月28日,当事人正在对剩余的3.455千克已发芽变质的土豆加工时,被执法人员查获。 2024年5月16日,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当事人同意,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扣押的3.455千克土豆进行销毁处理。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属于涉嫌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土豆3.455千克(已销毁);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湘潭市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1-2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