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奥斯电动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庆丰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066886908X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东马道三千工业园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18
(2020)京73行初16433号
其他
天津奥斯电动车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1
2022-04-15
(2022)京行终382号
天津奥斯电动车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2
2022-04-21
2021-10-28
(2020)京73行初16433号
天津奥斯电动车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3
2020-05-29
2019-06-19
(2018)豫0506民初2429号
赵**、赵**等与马**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13
2019-12-05
(2019)豫05民终4743号
产品责任纠纷
赵**、赵**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8-08-09
2018-07-18
(2018)京行终2179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与天津奥斯电动车有限公司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辰市监处罚﹝2024﹞468号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T001Z,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29日)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专项监督抽检中,经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脚踏骑行能力及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依据《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版),判定为不合格,详见检验报告(编号:SY202314409)。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上述行为满足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行为的构成要件。当事人共生产上述电动自行车2辆,本案货值金额900元,已全部售出,违法所得80元。
1。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9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0元。
9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