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都昌县昌霞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聪慧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28343330896W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左里镇左里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京东盛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付**,都昌县昌霞贸易有限公司,罗**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11
(2025)渝0109民初1890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京东盛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付**
裁判文书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2
2025-12-0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京东盛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都市监质处罚﹝2024﹞1210号
2024年8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当事人下达《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通知书》(国监通字﹝2024﹞第2050781号),指定抽样机构: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检测处置中心),并由其实施抽样。 2024年8月16日上述抽样机构从当事人在京东平台上的店铺,网名为:朴奴男装旗舰店的网店线上下单(订单号:295644639134)购买了当事人经销规格型号为5XL 200/112A的T恤2件,实施了线上抽样。抽样数量:2件,其中,检样数量:1件,备样数量:1件,备样封存地点:检验场所。 2024年9月13日,上述样品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检验,检测项目中:1、PH值,技术要求4.0~8.5,检验结果 面料带印花:8.8,单项判定:不符合;2、纤维含量(%),技术要求:棉100 允差:0,检验结果:棉50.3 聚酯纤维49.7 ,单项判定:不符合。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FZ/T 81006-2017标准,依据《休闲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线上销售上述不合格T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合格服装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80元
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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