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函可诚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325MAC8UHX9X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沿河东路2幢一单元2楼20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人社监行罚﹝2025﹞5号
襄阳东津新区千江印月107地块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该项目部分工程分包给湖北山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山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该项目部分劳务工程分包给当事人。当事人将该项目木工劳务工程承包给王应杰个人,王应杰招用杨开宝等15名农民工施工,但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上述1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02008元。同时,当事人直接招用王应杰等2名农民工施工,但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上述2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2450元。后仅支付陈朝明1名农民工部分工资7000元,仍拖欠上述1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17458元。
罚款9000元
9000.00元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2-08
2
襄人社监行罚﹝2023﹞X0021号
襄阳东津新区千江印月107地块项目由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该项目劳务工程分包给湖北山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山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该项目12#楼分包给当事人。当事人将该项目部分劳务工程承包给木工、钢筋工、泥工、架子工四个班组,各班组长招用唐燕等15人名农民工务工,但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上述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327800元。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我局责令限期改正,当事人逾期未完全改正。
罚款8000元
8000.00元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