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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吉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家全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MA2ALHC07K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商城大道269号月河星苑4幢303室(仅限办公用)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06
(2026)浙1081民初81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王**,卢**,陈**
台州市吉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2
2026-03-19
(2026)浙1081民初356号
运输合同纠纷
台州市吉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航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台州弘涛置业有限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3
2024-03-07
(2024)浙10民终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杨**,丁**,杨**
台州市吉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10-31
(2023)浙1081民初101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丁**,陈**,杨**,杨**
台州市吉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运政罚〔2026〕05131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3
2
台运政罚﹝2026﹞053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27日09时30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其他检查时发现台州市吉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市吉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3天。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停业整顿时间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次日起开始计算。
责令停业整顿3天。
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0
3
温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881号
当事人台州市吉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在温岭市箬横镇实施了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柒仟壹佰元整(¥17100元);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元),共计人民币壹拾贰万柒仟壹佰元整(¥127100元)。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到指定账户缴纳。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柒仟壹佰元整(¥17100元);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元),共计人民币壹拾贰万柒仟壹佰元整(¥127100元)
110000.00元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30
4
台路政罚〔2026〕05140
经超限检测与运行监管系统平台预警,刘继册驾驶的浙JC8981重型自卸货车(4轴)有超限嫌疑,2025年12月4日15时43分许,该车行经G104(塘吕线)温岭方向K1785+100M路段时,非现场称重预警,经查车辆所有人为台州市吉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载运黄泥从院桥开往泽国,载运的货物可解体,后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赴温岭市泽国鑫达电子过磅服务部核查该车此趟运输车货实际总质量为52.3吨。
罚款人民币伍仟陆佰玖拾元整。
569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6
5
台路政罚〔2026〕0594
2025年12月5日11时7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林军辉、李均华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12-0415:43:52车号为浙JC8981在G104(塘吕线)温岭方向K1785+100M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9.4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8.4吨。
-
924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9
6
台路政罚〔2026〕0593
你公司的浙JB0219(4轴)于2025年10月7日14时50分,行经S324(林石线)林岙、石塘方向K3+270M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7.72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6.72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840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9
7
台路政罚〔2025〕051540
文正邦驾驶台州市吉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浙JC6153重型自卸货车(4轴)载运泥巴从横峰街道开往东海塘,于2025年9月17日9时39分,行经龙上线K6+800路段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温岭南城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1.57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其总重不能超过31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0.57吨。
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贰拾伍元整。
5325.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7
8
台路政罚〔2024〕05891
2024年6月3日17时7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林军辉、李均华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01 04:46:32车号为浙J73200在X818(龙上线)路桥方向K7+400M左侧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1.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0.3吨。
-
1019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6
9
甬路政罚〔2024〕201305
2024年5月10日16时40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华永、袁群锋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5-03 13:01:24车号为浙JC8700在S214(甬临线)宁海方向K96+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1.8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0.88吨。
-
5480.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9
10
甬路政罚〔2024〕201304
2024年4月16日9时31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华永、袁群锋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4-16 07:34:51车号为浙JC8700在S214(甬临线)台州方向K96+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2.49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1.49吨。
-
5785.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