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华容县乡水农情餐饮店(个人独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玉勇注册资本:4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623MAE39P3F4E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三封寺镇华一村五组02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华市监处罚(2025)150号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31日经本局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2024年7月3日对经营场所进行从新翻修后,于2025年2月8日当事人从苏州捷菱电梯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025年2月10日当事人委托通用电梯(湖南)有限公司上门进行安装,2025年3月6日安装完成,安装完成后安装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电梯未经检验合格前不能使用,并将电梯电源断开。2025年3月8日当事人开始营业,因当事人担心消费者进店体验感和出行方便,擅自把电梯电源接通提供给消费者使用,2025年3月21日,我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正在使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未经监督检验,我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华市监特令[2025]7003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消除安全隐患,我所执法人员请示分管负责人后对该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张贴封条。本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积极进行整改,2025年4月24日我所收到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岳阳分院对当事人出具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报告编号:TJ-F2025-00596,检验结论:合格。
罚款人民币15000元;上缴国库。
15000.00元
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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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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