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龙源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方新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422MA0QC2M60F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红升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7-28
(2020)辽0381民初46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抚顺龙源化工有限公司
海城市耿庄镇宝昌家政服务部
海城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7
2021-03-06
(2021)辽0381执902号之五
买卖合同纠纷
抚顺龙源化工有限公司、海城市耿庄镇宝昌家政服务部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9-07
2021-08-30
(2021)辽0381执9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抚顺龙源化工有限公司、海城市耿庄镇宝昌家政服务部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7-30
2021-07-05
(2021)辽0381执异166号
家政服务合同纠纷
抚顺龙源化工有限公司、海城市耿庄镇宝昌家政服务部家政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9-11
2020-08-26
(2020)辽0381民初4613号
服务合同纠纷
抚顺龙源化工有限公司与海城市耿庄镇宝昌家政服务部家政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789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抚税二稽罚﹝2024﹞13号
2023年10月至11日期间,你单位与客户对一批品名为“工业用裂解碳五”,数量为2,190.24吨的货物结算价格未能达成一致,为不影响正常税费申报,在2023年12月你单位按照市场均价对该批货物进行了无票收入确认,在实际结算后,已申报收入与账面收入均未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四条、《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11〕4号)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六条之规定,你(单位)存在少缴属期2023年增值税158,541.8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85.42元、教育费附加4,756.26元、地方教育附加3,170.84元,合计168,054.38元。
罚款80063.65元
80063.65元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