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望奎镇卓志副食品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牛云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21MA199GLQ6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望奎县慧龙名苑南栋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望市监处罚〔2025〕29号
望奎县望奎镇卓 志副食品商店经营腐霉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 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 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2. 询问调查笔录;3.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书及检验抽样单;4.当 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身份 证复印件各一份。5.当事人提供的购货凭证、供货商资质、产 地证明 、 及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 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 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 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免予处罚。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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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