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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昌达吊装运输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明霞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502MA3R1UAP2F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侯营镇盆赵村14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杨*,聊城市昌达吊装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2
2025-02-1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杨*,聊城市昌达吊装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522202500483
聊城市昌达吊装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1350.00元
莘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5
2
J371502202500086
2025年03月13日10时06分,当事人靖玉青携带抄告函来到违章处理室,对聊城市昌达吊装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年审逾期违法处理,执法人员崔庆伦、杨志刚向靖玉青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核实鲁PR5528(黄色)该车营运证号为****0、鲁PMM25挂(黄色)营运证号为****4,审验有效期同为2024-03,该车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六个月以上。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该车违法情节认定为“较重”情形,存在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法行为。证据:抄告函、《道路运输证》。(以下空白)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
2025-03-13
3
371521202500080
2024年08月16日17时38分车辆鲁PM7510(黄色)通过阿城西检测点-G341(k418+500)检测点被阳谷县交通运输局设置在该处的动态称重仪检测设备检测,检测显示该车为6轴货车,限重49.000吨,总重54.600吨,超限5.600吨,超限率11.43%,超限运输车辆应主动到阳谷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2025年2月11日10时44分,阳谷县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岳岩15140317058,张辉15140317135在阳谷县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受委托人刘风伟进行询问调查,受委托人承认聊城市昌达吊装运输有限公司鲁PM7510(黄色)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调查认定聊城市昌达吊装运输有限公司鲁PM7510(黄色)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超限车辆动态监控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已告知受委托人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事实、理由和依据,受委托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以下空白)
对其进行罚款
750.00元
阳谷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11
4
371522202500142
聊城市昌达吊装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750.00元
莘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11
5
J371502202400297
2024年06月05日 14时22分,当事人靖玉青携带抄告函来到违章处理室,对聊城市昌达吊装运输有限公司鲁P75Z2挂(黄色)车辆年审逾期违法处理,执法人员李伟飞、修立峰向靖玉青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核实该车营运证号为****4,审验有效期为2023-08,已于 2023年 08月 02日进行了安全检测和评定,检测全部合格。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该车属已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超过三个月的。证据:抄告函、《道路运输证》、检测报告单。(以下空白)
罚款壹仟零壹元整
1001.00元
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
2024-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