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丘北县新店湘泰福百货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庭庭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6MA6PG81P0J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新店乡新店村民委新店街上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丘市监处罚〔2024〕0010号
经查,当事人以4元/瓶的价格购进“海天上等蚝油”,售价6元/瓶;以3.5元/瓶的价格购进“兴桂轩小米辣”,售价5元/瓶;以3.8元/袋的价格购进“福兴源红糖”,售价5元/袋;以1.32元/袋的价格购进“竹海加碘食用盐”,售价2元/袋;以8元/袋的价格购进“黄国白糯米粉”,售价12元/袋。至2024年1月22日我局查获时,上述销售所剩的5个品种共60瓶(袋)预包装食品已超过保质期。经核实,执法人员认定该案货值金额为288元,因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尚未售出,故违法所得我局不予认定。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综上所述,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对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被我局扣押的“海天上等蚝油”等5个品种共60瓶(袋)预包装食品; 3.罚款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丘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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