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东凤市场廷川水产品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碧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981MA30J9T48L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街道官埔193号1号、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北处罚〔2026〕3号
一、当事人购进大黄鱼时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留存进货凭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销售者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并核对供货者等有关信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
二、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大黄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48元;罚款人民币8000元
8000.00元
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