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凯而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博文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柴伟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6MACYW2FM5T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登封路与博文路交叉口108-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郑上市监处罚〔2025〕81号
2025年9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凯而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博文路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天销售处方药氯霉素滴眼液(恒昌)1盒,规格8ml:20mg,生产企业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销售诺氟沙星胶囊1盒,规格0.1g*12粒,生产企业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现场未能提供处方,执业药师不在岗,已挂牌告知。
2025年9月29日,我局批准立案调查。经查,2025年9月9日,当事人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红花如意丸、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已被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2025年9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现场检查该店电脑销售记录,发现该店当天的销售处方药氯霉素滴眼液(恒昌)1盒,售价10元/盒,规格8ml:20mg,生产企业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销售诺氟沙星胶囊1盒,售价19元/盒,规格0.1g*12粒,生产企业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现场未能提供处方,上述药品货值金额为29元,计算方式:10+19=29。
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
5000.00元
上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