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阳亿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骆丰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3MA7JKCR86B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爱辉路201号2幢、3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宝处〔2026〕132026000297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3月29日起,在拼多多平台网店“洋精灵口腔护理旗舰店”销售“洋精灵高洁美容牙刷”时,发布了含有“美容牙刷女士专用软毛牙刷淡化法令纹高端成人牙刷大长头”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无相关依据证明“淡化法令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委托上海某装潢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并自行发布了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广告费用为100元。2026年4月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 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0日起,在1688平台店铺“阳亿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销售“洋精灵奥拉氟儿童防蛀牙膏”时,发布了含有“医研配方”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无相关依据证明“医研配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委托上海某装潢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并自行发布了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广告费用为100元。2026年4月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宣传。2026年4月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 当事人于2026年1月24日起,在天猫平台店铺“YoungElf洋精灵旗舰店”销售“轻柔舌苔刷”时,发布了含有“舌苔刷刮舌苔清洁神器男女士成人清新口气去口臭清洁刷舌头刷家用”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委托上海某装潢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并自行发布了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广告费用为100元。2026年4月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宣传。2026年4月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
责令停止发布,罚款0.0600万元,罚款0.01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700.00元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8
2
沪市监宝处〔2026〕13202500681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1月25日起,在拼多多平台店铺“洋精灵口腔护理旗舰店”销售“洋精灵冲牙器”时,发布了含有“官方正品 专利扳机式 松手即停”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于2024年5月2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是CN202410629471,法律状态是“实质审查的生效”,属于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2026年1月2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 当事人于2025年5月8日起,在天猫平台店铺“YoungElf洋精灵旗舰店”销售“洋精灵玫瑰仙境口腔精华”时,发布了含有“3.甘草酸二钾减轻口腔牙龈炎、牙周病 4.椰子油有效减轻牙龈炎、牙周病,等其他口腔问题”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委托上海强宇装潢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并自行发布了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广告费用为100元。2026年1月2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 当事人于2024年5月1日起,在天猫平台店铺“YoungElf洋精灵旗舰店”销售“洋精灵乳铁蛋白儿童防蛀牙膏”时,发布了含有“LEP乳铁蛋白-双重专利 1、LEP乳铁蛋白提炼装置 2、LEP乳铁蛋白高分子平衡配方 中国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号:2023116255601,中国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号:2023228872246”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广告宣传中“中国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号:2023116255601”于2023年11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是CN2023116255601,法律状态是“实质审查的生效”,属于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2026年1月2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 当事人于2025年3月1日起,在天猫平台店铺“YoungElf洋精灵旗舰店”销售“洋精灵防蛀炫白牙膏”时,发布了含有“国内、欧洲800+口腔诊所定制[年度爆款牙膏 大型超市C位]”以及“逆转15年顽固牙渍牙菌斑[连续使用四周]”等宣传内容。当事人无相关依据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2026年1月2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宣传。 当事人于2025年8月1日起,在拼多多平台店铺“洋精灵阳亿孚专卖店”销售“洋精灵黄金养龈洁齿牙刷”时,发布了含有“摩擦释放纳米金微粒”以及“100+安全检测 100+国际供应合作伙伴”等宣传内容。当事人无相关依据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2026年1月2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宣传。 当事人于2025年5月6日起,在拼多多平台店铺“洋精灵口腔护理旗舰店”销售的“洋精灵T-PRO牙刷”时,发布了含有“德国进口PeDex刷丝高档牙刷软毛长宽头艺术高端情侣专用大头官方”等广告内容。当事人对广告内容“德国进口PeDex刷丝高档牙刷软毛长宽头艺术高端情侣专用大头官方”中的“德国进口”表述不清。2026年1月2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宣传。 当事人于2025年4月22日起,在天猫平台店铺“YoungElf洋精灵旗舰店”销售“紫光色修美白洁牙粉”时,发布了含有“减菌护齿”、“强势霸榜天猫TOP累计爆卖25W+盒”、“天猫金妆奖年度口腔护理奖连续5年”、“人民网认证2024国民口碑品牌”等宣传内容。当事人无相关依据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2026年1月2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宣传。 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2日起,在天猫平台店铺“YoungElf洋精灵旗舰店”销售“洋精灵珀影檀馨护手霜”时,其商品详情页面上标题为“香氛护手霜滋润保湿补水防干裂男女士美白嫩去手纹正品官方旗舰店”,当事人以显著方式在标题中对外宣传该商品具有保湿、美白功效,该功效宣传具有商业广告特征。该商品为一款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沪G妆网备字2025017719,备案产品名称:洋精灵珀影檀馨护手霜,备案信息中显示的功效宣称为“保湿”,未查见具有“美白”功效。当事人无法提供检测报告等材料证明该商品具有“美白”功效。当事人对外宣传的“美白”功效没有依据,该宣传内容构成虚假广告。当事人委托上海强宇装潢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并自行发布了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广告费用为100元。2026年1月2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广告内容为当事人委托上海强宇装潢有限公司设计、制作,由当事人上传至天猫平台店铺“YoungElf洋精灵旗舰店”发布。委托设计、制作的广告费用为100元。2026年1月2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宣传。 当事人于2025年4月17日起,在京东平台店铺“洋精灵官方旗舰店”销售“洋精灵洁柔牙刷”时,发布了含有“7天刷出亮白本色”等宣传内容。当事人无相关依据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2026年1月2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宣传。 当事人于2025年4月19日起,在拼多多平台店铺“洋精灵官方旗舰店”销售“洋精灵儿童分龄倍净牙刷”时,发布了含有“洋精灵儿童分龄倍净牙刷”刷牙1分钟去牙菌斑效果比“普通牙刷”刷牙3分钟去牙菌斑效果好的对比以及“洋精灵儿童分龄倍净牙刷”横刷基本干净,“普通牙刷”横刷刷不全面的对比。2026年1月23日,当事人已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宣传。 当事人于2025年6月16日起,在京东平台店铺“洋精灵官方旗舰店”销售“洋精灵美白去渍擦”时,发布了含有“美白去渍 一擦全掉光 轻松去除陈年老
罚款0.05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罚款0.03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责令停止发布,罚款0.05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0.0100万元
900.00元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