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雷悦电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爱芝 | 注册资本:119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563339382K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大港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市监处罚﹝2023﹞1120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3年7月21日,浙江省高低压电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根据“2023年第三季度乐清市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任务对温州雷悦电气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生产的20台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型号:LY-CPS-45Ie:45A)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基数为20台,样品数量共4台,其中备样2台。依据GZ382304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188-2020《浙江省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额定运行短路电流Ics试验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0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报告编号为Z-JY230216的《检验报告》及《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抽检时当事人为无偿提供样品,未收取买样费。经询问当事人的副总经理孙某某和销售经理孙某某确认该产品的销售价格为200元/台,综上执法人员予以认定该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型号:LY-CPS-45Ie:45A)的价格为200元/台,当事人2023年07月生产的该批次不合格断路器共20台,货值为4000元。除抽样的4只产品外,剩余的16只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全部售出,且当事人无法召回。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16台,违法所得3200元。违法所得计算方法:销售数量×销售单价=违法所得,即16只×200元/台=3200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2只备样的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2.罚款8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2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112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000.00元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