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冠博士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鹏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MA4955JW6K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省直辖行政单位仙桃市沙嘴街道钱沟南路西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193号
经查,事人于2025年4月1日与从事市场营销服务的仙桃域美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市场营销服务合作协议》,委托仙桃域美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为当事人开展口腔医疗机构市场营销宣传。2025年10月14日,仙桃域美科技有限公司的摄影师冯某为仙桃冠博士医院有限公司拍摄了“舒适化无痛种植患者术后真实体验访谈”视频,视频中的被采访患者(种牙者)叫印某,其在当事人处做过无痛种牙,在拍摄过程中,采访人员询问患者印某在做过舒适化无痛种牙后是否存在不舒服,患者印某表示没有不舒服,整个视频时长1分6秒。2025年10月17日,当事人在没有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把上述视频放在了其微信公众服务号(gh_401a3654797d)发布的博文“【无痛种牙】冠博士口腔正式开启舒适化无痛种牙新时代!”第二板块“舒适化无痛种植”中进行广告宣传。上述视频当事人支付给仙桃域美科技有限公司500元,支付的标准是按当事人和仙桃域美科技有限公司签定的《市场营销服务合作协议》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第二项单项服务费用(线抖音、公众号文案视频推广)约定的标准支付的。...[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视频广告、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