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妙咔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俊成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6MA49D8XQ8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天门市小板工业园东环路(湖北妙妙食品有限公司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29
2022-07-22
(2022)鄂0192民初5141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金*、湖北妙咔食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58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2月05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成立,于2025年1月8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4290060378746),在湖北省天门市小板工业园东环路(湖北妙妙食品有限公司内)从事食品零售(含网络经营)。
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经营有4个店铺,分别为“马斯克食品”、“旺季食品店”、“卤丫丫零食店”和“纵横环宇食品特产店”。其中,“卤丫丫零食店”于2023年注册经营,店铺内销售的“大红枣薄脆饼干”,在商品详情页宣传有“霸气十足 大红枣饼干,好”、“广联饼干新上市 肚子再也不咕咕叫了 够甜够骚够味 城里人乡里人都别小瞧她”的广告内容。“大红枣薄脆饼干”购进价格为1.35元/包,售价为11.5元/件,截止2026年5月27日共销售1件(8包),销售金额共计11.5元。
当事人拼多多店铺上述商品详情页中宣传的“够甜够骚够味 城里人乡里人都别小瞧她”广告内容,均由当事人自行制作,目的是为了吸引消费者,增加店铺流量,提高商品的销量,广告费用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第(七)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8
2
天市监处罚﹝2025﹞82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2月05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成立,2025年1月8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4290060378746),在湖北省天门市小板工业园东环路(湖北妙妙食品有限公司内)从事食品零售(含网络经营)。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经营有两个店铺,分别为“马斯克食品”和“妙妙咖妙咔专卖店”。其中,“马斯克食品”自2025年2月起经营,店铺内销售的“五蔬面”,在商品详情页有“非油炸五蔬面免煮冲泡蔬菜方便面健康营养好吃低脂低卡宿舍零食”的广告内容。“五蔬面”购进价格为0.25元/包,售价为1.6元/包,截止2025年9月11日共销售40包,销售金额共计64元。“妙妙咖妙咔专卖店”自2022年起经营,店铺内销售的“山药方便面”,在商品详情页有“每天一碗山药面脾虚畏寒全不见”的广告内容。“山药方便面”购进价格为2.55元/5包(折合0.51元/包),售价为3.3元/5包(折合0.66元/包),截至2025年9月11日共销售705包,销售金额共计465.3元。“五蔬面”营养成分表标注的能量为1558千焦/100克,脂肪含量为1.3克/100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8050-2025)的相关规定,固体食品能量值≤170kJ/100g时即符合低能量(低卡)标准,固体食品脂肪含量≤3g/100g时即符合低脂标准,当事人销售的五蔬面标注的能量值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8050-2025)的规定的低卡标准,不具备低卡的性能。同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山药方便面”《检验报告》信息显示,该商品为普通食品,2025年9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销售的商品具有广告中宣传的性能及功能,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当事人拼多多店铺上述商品详情页中制作的宣传内容,均由当事人自行制作的,目的为宣传产品,提高销量,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商品的性能、功能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6000元。
6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