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喀什月勤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月勤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0172697375XU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十八村朝阳路182号(佳和大厦)1幢1层S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06
2024-03-22
(2023)新01民终765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喀什某商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王*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税稽罚(2024)7号
(一)你单位通过在账簿上少计收入方式造成少缴税款 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核查你单位经营场所、查阅账簿资料、盘点库存、金三系统基础数据及申报数据查询比对等方式发现你单位通过少计茅台酒销售收入方式少缴税款。你单位2021年少计销售收入8,101,675.7元(不含税,以下均为不含税收入),2022年少计销售收入3,267,381.01元,2023年1-9月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错误多计销售收入1,691,232.55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1:喀什月勤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等,证明你单位基本信息。 证据2:你单位检查期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已缴税金明细表,证明你单位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情况。 证据3:喀什月勤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明细表;“应收账款—客户”明细账及记账凭证复印件;茅台销售系统的销售流水复印件;喀什线下线上销售手工帐复印件;销往成都、乌市手工帐复印件及运单复印件;少计收入确认表;库存货物盘点表;商品销售单复印件;你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证明你公司少计销售收入情况。 证据4:记账凭证(2021年12月16#、21#、22#、7月16#;2022年5月13#、6月12#、12月10#、7月11#)及情况说明,证明你单位营业外支出等不符合税前扣除列支、应视同销售的未确认视同销售情况。 (二)你单位对外购商品无偿捐赠行为未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对不符合进项抵扣条件的项目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2022年5月,你单位将购进的眼镜、电视机、运动服、裤子、鞋子等共计155,710元进行无偿捐赠给其他单位,应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51,576.12元,实际确认0元。同时你单位将外购产品用于交际应酬,企业所得税未依法确认视同销售收入。 2021年你单位将购进的茶叶用于招待、报销客户住宿费等项目共涉及进项税额2,784.97元违规进行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2022年你单位报销客户住宿费涉及进项税额1,220.12元违规进行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2023年1-9月,你单位报销客户住宿费、取得的运输发票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注、为员工购买意外险等项目共涉及进项税额1,112.6元违规进行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1:你单位提供的进项抵扣清单;取得的住宿、购买茶叶、保险的票据复印件,证明你单位
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以隐匿收入骗取留抵退税
3330050.20元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4-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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