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印象黄土情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闫心茹 | 注册资本:50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MA0PY7YP50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二十一团集中留置场所1号门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曙处罚﹝2024﹞008号
经查:内蒙古印象黄土情酒店有限公司是2018年7月19日成立的,于2023年9月5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开始从事餐饮服务。2024年1月23日,我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厨房操作台摆放超保质期的“吴文善户户”牌辣椒酱半盒、净含量1kg、生产商:青岛文善多元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0日,保质期为12个月, 这盒辣椒酱是该公司于2023年2月份从临河区朗润园一超市购进的,一共购进一盒,购进价7元钱。当事人口述这半盒超保质期辣椒酱最近一直没有使用过,但现场查获时已超保质期 64天仍摆放在操作台,处于待使用状态,所以无法认定未使用。上述由当事人口述获得,由相关证据证明。
罚款5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5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02-06
2
巴临市监处罚〔2024〕008号
内蒙古印象黄土情酒店有限公司是2018年7月19日成立的,于2023年9月5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开始从事餐饮服务。2024年1月23日,我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厨房操作台摆放超保质期的“吴文善户户”牌辣椒酱半盒、净含量1kg、生产商:青岛文善多元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0日,保质期为12个月, 这盒辣椒酱是该公司于2023年2月份从临河区朗润园一超市购进的,一共购进一盒,购进价7元钱。当事人口述这半盒超保质期辣椒酱最近一直没有使用过,但现场查获时已超保质期 64天仍摆放在操作台,处于待使用状态,所以无法认定未使用。上述由当事人口述获得,由相关证据证明。
在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问、如实回答问题,并于查获当日主动停业进行整改。鉴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并且社会危害后果轻微的 ,可以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的”之规定的情形。
5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6
3
临市监处罚﹝2024﹞008号
经查:内蒙古印象黄土情酒店有限公司是2018年7月19日成立的,于2023年9月5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开始从事餐饮服务。2024年1月23日,我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厨房操作台摆放超保质期的“吴文善户户”牌辣椒酱半盒、净含量1kg、生产商:青岛文善多元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0日,保质期为12个月, 这盒辣椒酱是该公司于2023年2月份从临河区朗润园一超市购进的,一共购进一盒,购进价7元钱。当事人口述这半盒超保质期辣椒酱最近一直没有使用过,但现场查获时已超保质期 64天仍摆放在操作台,处于待使用状态,所以无法认定未使用。上述由当事人口述获得,由相关证据证明。
罚款5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5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