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世纪通泰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本富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9004MA78GGFM3G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五家渠市102团凯旋汇金港商铺商办3座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04
2022-02-07
(2021)新4201民初3670号
运输合同纠纷
新疆世纪通泰物流有限公司、塔城市一通热力有限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25629.4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克拉玛依交执运政(2025)0057号
2025年4月15日12时30分,克拉玛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冯成、杨龙;执法证号(31020017051、31020017053)在独山子区西公安检查站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吴刚驾驶车辆新G64743-新B1E76挂货车,该车从胡杨河市129团出发准备到独山子华烽砂场拉运砂石料,然后送到胡杨河市搅拌站。经查新 B1E76挂《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核定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 2900mm,经实际勘验实际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3450mm,该车车箱两侧栏板加高550mm,与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车辆尺寸不符,该车所属公司新疆世纪通泰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新疆世纪通泰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克拉玛依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