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舒俊水产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舒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800MA7MC40Q9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芹江东路158号新湖菜市场67、68号摊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市监处罚〔2023〕53号
当事人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主营水产品批发零售。2023年8月21日上午当事人向孔某销售大头鱼一条,结算值为1910克,公平秤称重量值为1540克,差值为370克。案发时,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未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其铭牌显示准确度等级Ⅲ,最大秤量30kg,最小秤量200g,检定分度数3000,检定分度值10g,生产日期生产日期2023.04。当事人无法提供该计量器具的购进单据,也无法说明购进日期和购进渠道。
依据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5.4的规定,本案所涉电子计价秤(准确度等级Ⅲ、检定分度值10g)在使用中称量范围0≤m≤500(m以检定分度值e表示)时,其最大允许偏差应为±5g。当事人销售的大头鱼(活鱼),其实际值与贸易结算值相差370克,远超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当事人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伪造所售商品量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4日与衢州市柯城区新湖菜市场签订《新湖市场诚意计量承诺书》。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20000元。
20000.00元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