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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海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鹏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3MA35M74958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花路振中住宅区17栋1-2号店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6〕11号
经查,在当事人一楼综合治疗室柜中发现17支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型号、规格:三件式5mL),生产日期:20210515,失效日期:20240514,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已过有效期。该产品当事人于2022年7月8日从吉安市雅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1盒(100支),采购价为0.23元/支。当事人提供了采购凭证,提供了供货方、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材料,提供了医疗器械使用记录。 在当事人一楼VIP室1柜中发现的1支一次性使用连接导管,该产品当事人于2023年5月4日从网络平台采购20支,采购价为2元/支,当事人提供了交易支付凭证及厂家三证,该产品批号:20230103,生产日期:20230103,失效日期:20250102,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已过有效期。在当事人一楼VIP室1柜中发现一次性使用口腔冲洗器2支,该产品当事人于2024年9月5日从康健苗苗(杭州)医药有限公司采购10支,采购价为7元/支,当事人提供了采购凭证、支付货款凭证及厂家三证,该产品生产日期:20230425,失效日期:20250424。该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已过有效期。当事人提供了该两款产品的采购凭证,提供了供货方、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材料,提供了医疗器械使用记录。 当事人将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仍与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混放在治疗室内处于待用状态,未单独贴标或隔离存放,认定当事人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计算涉案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货值金额为17*2=34元,一次性使用连接导管货值金额为1*3=3元,一次性使用口腔冲洗器货值金额为2*8=16元,以上货值总金额为53元。因未发现上述医疗器械在超过有效期后的使用情况,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当事人有违法记录。
1.没收17支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规格:三件式5mL),没收1支一次性使用连接导管,没收一次性使用口腔冲洗器2支;2.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
6000.00元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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