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兰姿美容养生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水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821MA324D2R5C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长汀县汀州镇环东路15号祥鸿二路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汀市监城处罚(2023)32号
现场是一个化妆品销售和美容服务场所,经营场所内的化妆品用于对外销售和供客户美容使用。
执法人员在 “消毒室 调配室”内架子上发现的艾丽羽眼膜贴具体标签信息和数量如下:外包装正面印有“艾丽羽”,修护眼膜贴(净含量5ml×6对),背面包装信息:名称:修护眼膜贴,还有成分、功效、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生产商:广州樱娜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企东路3号C1、C2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70266,执行标准:QB/T2872,生产日期及批号:见包装,保质期:3年,产地:广东省广州市,右下角有一串数字2019/02/15,2022/02/14,数量:6盒,未开封使用。上述6盒眼膜贴己超过使用期限,但是与其它未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混放于“消毒室 调配室”的架子上,该架子上的化妆品是供客户使用的,现场未设置不合格产品处置区。
当事人所述,其于2019年4月20日以每盒25元的价格从艾丽羽福州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处采购10盒艾丽羽眼膜贴放置于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除6盒被我局执法人员扣押外,其余4盒以35元/盒的价格售完。
另查,当事人采购上述化妆品时未查验供货商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因当事人无销售记录,综合当事人供述及现场扣押的化妆品情况,认定涉案化妆品的货值金额为21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