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佰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齐文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02MA17NQFA9Y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市丰满区中海国际社区E期ES1号楼2单元10层13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02
(2023)吉0202民初4520号
劳动争议
吉林市佰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李*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昌处罚﹝2024﹞04059号
经查:2023年10月23日,本局对吉林市佰圣医药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一楼营业场所铁皮柜内存放三力牌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肝素钠共88支,生产商为浏阳市三力医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0.5ml肝素钠,产品批号为210505,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湘械注准20152220045号,涉案医疗器械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日期为20210505,失效日期为20230504,截止案发已过期。当事人医疗机构使用台账显示2023年5月13日使用8支涉案医疗器械、5月17日使用4支涉案医疗器械,库存剩余88支,与现场检查情况相符。当事人购进涉案医疗器械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上述涉案医疗器械货值金额60元,至案发时止,使用12支,使用单价0.6元/支,共计违法所得7.2元。至调查终结当事人未接到关于使用过期涉案医疗器械的投诉,未造成后果。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2023年10月23日,我所执法人员在对吉林市佰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建议行政处罚。
20007.2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
2024-0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