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铜梁区白渝厨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51MAAC4RU881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龙门三支路10号(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铜梁市监处字(2023)512号
当事人于2023年5月1日从铜梁区白度酒坊购进7.5L散装白酒,购进价格60元每升,购进金额450元,购进后当事人以该批次散装白酒口感较差私自添加冰糖混合,2023年5月18日由华测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抽样4L,给付抽样费用120元,该批次散装白酒经华测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所并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2230189466460051C中“序号 4 检验项目 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g/kg 标准指标 不得使用 实测值:0.0812 单项判定:不合格 检验依据:GB 5009.97-2016(第三法) 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该检验报告无异议并表示不申请复检。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执法人员抽样时给付的样品费用与当事人进货的价格一致,剩余的5L散装白酒经当事人售出,已销售的2.5L是否在添加冰糖之前无法查证,故其销售金额共计5Lx60=300元,违法所得为300元。
责令消除影响
5000.00元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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