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香女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伟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023MA2HEBQ59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白鹤镇北街村鹤栖路20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天白政罚决字〔2023〕第000013号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5月8日14时3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巡查至天台县白鹤镇北街村鹤栖路200号时,发现你(单位)一个可回收物桶内投放着塑料袋、纸巾等垃圾,存在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情况。经初步调查,你(单位)已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者为吴伟飞。执法人员于15时15分向你(单位)送达了编号为台天白政责改通字〔2023〕第0031号的《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当日15时39分前改正,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2023年5月8日16时2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再次巡查到天台县白鹤镇北街村鹤栖路200号时,发现你(单位)内该垃圾桶中仍投放着使用过的纸巾等垃圾。仍存在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你(单位)的行为已构成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你(单位)当场完成整改。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
2023-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