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娄底市娄星区湘村万乐慈善食品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雄武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1302MA4Q61FN7H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西贸街308号门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娄星市监处字〔2025〕296号
当事人于2018年12月1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302MA4061FN7H;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和肉食零售服务。2025年9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门左侧柜台处摆放的猪肉进行检查,发现该猪肉上没有加盖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现场称重该猪肉重:4.948KG,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和进货称重照片证明2025年9月17日当事人从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民望超市(毛坪店)共购进猪肉41.9公斤,但只能提供30公斤猪肉的动物检疫证明,同时不能提供上述41.9公斤的猪肉动物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明,该批猪肉的销售价为22.4元/斤,货值金额为:1877.12元(41.9×2×22.4=1877.12),违法所得为1655.44元【(41.9-4.948)×2×22.4=1655.44元】。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2025年9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娄星市监长责改〔2025〕069号)和《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娄星市监长当处字〔2025〕122号)责令当事人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予以警告。
1、没收违法所得1655.44元 2、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4.948KG 3、罚款7400元。合并罚没9055.44元
7400.00元
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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