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晓曦注册资本:133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47782942818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泰隆街998号三友大厦2104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04
(2023)浙1002民初4771号
委托合同纠纷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归一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
2023-07-26
(2023)青28民终48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5-22
(2023)浙1002民初1877号
不当得利纠纷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归一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4
2023-02-08
(2022)青2801民初254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5
2023-01-06
(2022)浙1004民初715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礁胜村村民委员会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6
2022-12-26
(2022)青2801民初254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7
2022-11-14
(2022)浙1004民初2694号
委托合同纠纷
何**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8
2022-11-14
(2022)浙1004民初2694号
委托合同纠纷
何**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9
2022-09-21
(2022)浙1004民初2694号
委托合同纠纷
何**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10
2022-09-15
(2022)浙1004民诉前调360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礁胜村村民委员会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3-06-08
占有物返还纠纷
范**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7-23
2024-07-05
(2024)青2801执791号
其他案由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8-05
2023-08-02
(2023)青28民终48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3-07-01
2023-05-23
(2023)浙1002民初1877号
不当得利纠纷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台州归一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2-18
2021-11-18
(2021)浙1002民初5225号
劳务合同纠纷
何**、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3-30
2021-03-15
(2021)浙1004民初811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陈**与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9-17
2016-06-29
(2015)格民初字第168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奚后桥、王便侠、田贤燕、奚雨晨、奚雨涵与被告海东市乐都区鼎成钻探有限责任公司、吴**、格尔木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16665.92元
民事案件
7
2019-11-21
2019-11-15
(2019)浙10民终2179号
合同纠纷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9-08-20
2019-07-30
(2017)浙1081民初12215号
合同纠纷
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6-12-07
2016-11-20
(2016)青2801执478号之二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奚**、王**、田**、奚**、奚**申请执行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6-06-29
2016-06-29
(2015)格民初字第168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奚后桥、王便侠、田贤燕、奚雨晨、奚雨涵与被告海东市乐都区鼎成钻探有限责任公司、吴**、格尔木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公(黄)(头)行罚决字[2025]00083号
2024年11月27日,在台州市黄岩区头陀镇,民警日常检查中发现浙江XX公司未按规定如实将本单位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在民爆物品领退记录本上进行登记,致使2024年11月3日、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3日民用爆炸物品领退记录本登记不全。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浙江XX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未按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27日,在台州市黄岩区头陀镇,民警日常检查中发现浙江XX公司未按规定如实将本单位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在民爆物品领退记录本上进行登记,致使2024年11月3日、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3日民用爆炸物品领退记录本登记不全。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浙江XX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未按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XX公司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罚款账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50000.00元
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头陀派出所
2025-01-13
2
三公(润)行罚决字[2023]01109号
2023年9月14日,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三门县海润街道三标段进行爆破作业前,爆破员吴景宽将自己的已过期个人卡在手持机上刷卡,后未在72小时内延长有效期,导致当天使用的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未及时报送到相关信息管理系统。2023年9月19日,三门县公安局民警在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系统被锁定。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9月14日,浙江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三门县海润街道*标段作业前未按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五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50000.00元
浙江省三门县公安局海润派出所
2023-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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