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优宜品购物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林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532MAD4N8TY4D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县槟榔寨槟榔家园小区18栋1楼1、2、15-18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红河处罚〔2025〕28号
当事人于2025年6月12日,从昆明骏旗干货批发市场,购进:杂粮面粉17公斤,购进价:5.8元/公斤,销售价:11.50元/公斤;2025年4月12日,购进:豆瓣酱5公斤,购进价:7.2元/公斤,分装成5瓶,每瓶1公斤,销售价:9.98元/瓶。上述食品购进在河口优宜品购物超市对外售卖,2025年8月20日,执法人员查获扣押剩余霉变生虫杂粮面粉14.8公斤,无标签豆瓣酱3瓶,货值金额共计:200.14元。截止案发时,因当事人在经营涉案杂粮面粉时未制作销售记录台账,无证据证明其余杂粮面粉是当事人在上述涉案霉变生虫之后销售,所以涉案杂粮面粉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售出无标签豆瓣酱2瓶,获利:19.96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霉变生虫、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事实。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霉变生虫、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19.96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