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奥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志华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1MA06BXBA4L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岳阳道寿安里13门3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和处罚〔2024〕399
本局认为,当事人将使用范围为果蔬汁(浆)类饮料的食品添加剂“顶好添之彩”复配着色剂(橙红色)用于菜品“宫爆鸡丁”调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未见反食品浪费的标签标示及有关提示,也无服务人员对按需适量点餐进行提示说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二)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规定,构成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
1.警告;
2.没收食品添加剂“顶好添之彩”复配着色剂(橙红色)一瓶;
3.处罚款3000元,上缴财政。
3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