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津美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林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10112MA1KRPYF19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虹梅南路4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闵处〔2024〕122024005484号
经查证,当事人上海市闵行区津美餐饮店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虹梅南路43号开设并经营一家餐饮店,店招为“营养早餐四大金刚”,在美团平台开设线上店铺“四大金刚(营养早餐)”,申办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3101120213977,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小型饭店),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2024年5月3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查见菜单上有“甜豆浆”、“淡豆浆”等菜品。依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材料,执法人员在美团页面上查见“现磨豆浆杯装甜”的菜品。
另查明,通过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协查,当事人自2023年7月28日起通过美团平台销售“现磨豆浆杯装甜”607单,货值金额2428元。当事人无法提供门店经营的销售记录,无法查实线下违法销售食品的货值金额,故违法所得2428元。
没收违法所得0.242800万元,罚款0.200000万元
2000.00元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