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绥江县新涛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飞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26MA6PUP5A6A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中城镇云建路2号1-2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昭绥处罚﹝2026﹞25号
2026年4月30日绥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6-59号文件,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待核实及药品清源行动对你单位开展检查,检查当日药店主要负责人(执业药师)梁春玲未在岗,法人告知主要负责人(执业药师)于2026年4月27日起需要请假一周时间。经查询药品销售记录,你单位在执业药师请假期间,未停止销售处方药等。执法人员随机查询企业药品销售系统,发现你药店在药师请假期间于2026年4月27日、4月29日销售处方药“小二百部止咳糖浆”2盒;于2026年4月29日销售处方药“阿奇霉素干混悬剂”1盒,已开具处方笺。 当事人的以上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结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四条、第十一条和《云南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试行)》之规定;本局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四条、第十一条和《云南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试行)》之规定;本局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000.00元
绥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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