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晨电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元玉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3307460490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滨海十二支路337号6号楼6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05
(2023)湘1321民初5983号
合同纠纷
温州一晨电器有限公司
黄**
双峰县人民法院
2
2020-10-23
(2020)苏12民初19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温州一晨电器有限公司,曹**,刘**,杨**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龙市监处罚〔2026〕174号
经查明:2025年11月07日,本局依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营场所内工人正在生产组装剃须刀。现场发现剃须刀(型号:YQ500)PHNLILPS ELECTRIC标识的电动剃须刀半成品517只,印有PHNLILPS ELECTRIC标识剃须刀面板117只。当事人现场提供了产品送货单、PHNLILPS ELECTRIC商标注册证(第70383060号)复印件及浙江义乌京曼电器有限公司的授权证明,该份商标注册证(第70383060号)已于2025年6月26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当事人在未获得商标持有人“某某飞利浦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生产的剃须刀(型号:YQ500)上使用与某某飞利浦有限公司先注册的第135331号、第135260号“PHILIPS”商标、第G579620号、第G991346号“PHILIPS”国际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PHNLILPS ELECTRIC”。上述剃须刀(型号:YQ500)出厂价20元/个。剃须刀半成品成本价10 /只,剃须刀面板成本价1元/只。PHNLILPS ELECTRIC商标注册证(第70383060号)2025年 6月26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后至案发当事人共生产了16930只。综上,计违法经营额343887元。
当事人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之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商标侵权的剃须刀(型号:YQ500)PHNLILPS ELECTRIC标识的电动剃须刀半成品517只,印有PHNLILPS ELECTRIC标识剃须刀面板117只; 二、罚款50000元,上缴财政。
50000.00元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