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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伟捷鞋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谋广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MA2DURQ21Y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峤镇楼旗村楼旗工业区楼旗大道(温岭市温峤琛宝鞋厂内2幢1-2楼)(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市监处罚〔2024〕127号
当事人于2023年11月,在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货号为“ER35-2”、“ER35-6”的休闲鞋鞋帮外侧标注与某某主盟资产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图案。至2023年12月6日案发,当事人共生产标有“某某主盟资产公司注册商标”同款标识图案的货号为“ER35-2”、“ER35-6”的休闲鞋共计576双,在休闲鞋的鞋帮外侧使用“某某主盟资产公司注册商标”同款标识图案,上述休闲鞋尺码为36-41码,尚未有销售出去,余上述货号为“ER35-2”、“ER35-6”的休闲鞋576双被本局查获并依法扣押在案,以上共计经营额10368元。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其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的休闲鞋576双;3.罚款18720元。
18720.00元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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