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家福乐自选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81MA7E6E1E4P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绥芬河市西城区三组团,B6幢-1层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芬河市监处罚[2024]9号
经查,2023年12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绥芬河市西城区三组团,B6幢-1层12的绥芬河市家福乐自选商店进行监督检查,该商行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1081MA7E6E1E4P),现场检查在货架上发现有待销售的康师傅牌麻辣小龙虾味香爆脆干脆面(33g/袋)共八袋,生产日期为2023.05.25,保质期至2023.11.24,该商店经营者高嵩承认以上均为超过保质期产品的事实。当事人在询问笔录中表示,由于当时家里有点事,店铺经常关闭,在关闭过程中未能及时检查过期食品,将过期和未过期食品混放,在疏忽中未能及时清理货架上的过期产品。当事人于2023年8月6日从绥芬河万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购进,有进货票据,进货时查验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案涉食品的出厂检测报告等合格证明材料。经执法人员查验购进票据和当事人询问笔录中表明,康师傅牌麻辣小龙虾味香爆脆干脆面(净含量:33克/袋,生产日期为2023.05.25,保质期至2023.11.24)购进了1箱(30袋),进价0.8元/袋,销售价1.0元/袋,除了现场扣押的8袋,其余22袋均在有效期内已销售。货值金额:1.0×8=8.0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绥芬河市家福乐自选商店(高嵩,身份证号:23071419910724003X)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行为认定属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绥芬河市家福乐自选商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2.经营者高嵩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3.进货票据1张,证明当事人进货来源;
4.绥芬河万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康师傅牌麻辣小龙虾味香爆脆干脆面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证明;证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
5.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5页;证明2023年12月25日在绥芬河市家福乐自选商店现场检查情况;
6.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务清单、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现场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7.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高嵩)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经营情况;
8.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证明受送达
罚款0.1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元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