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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孝德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连国君注册资本:11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626MA6NLQ258H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锦屏镇密纳村民委石牛村小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丘处罚﹝2025﹞31号
2023年7月20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公开发布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政发[2023]17号),该实施意见对“遗体接运”包含车辆消毒、遗体收殓、抬放遗体和将遗体接运至殡仪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但该公司依旧将遗体收敛、遗体抬运、消毒处理3项费用列入延伸收费项目,公示后向丧属收取。我局认为,当事人重复收取丧属遗体收敛、遗体抬运、消毒处理3项延伸收费项目,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行为。 对当事人违法所得的认定。当事人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5月13日期间,在开展殡葬服务收费过程中未执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政发[2023]17号)文件规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向丧者家属重复收取遗体收敛费、遗体抬运费、消毒处理费等三项费用共计293178元,其中,累计收取正常遗体收敛费1777次106620元,遗体抬运费1854次92750元,消毒处理费1852次93808元。我局认定你公司的违法所得为293178元。
经查,关于政府定价、指导价规定及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如下: 1.当事人接管殡仪馆从事殡葬服务。2019年3月25日,经丘北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七期《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殡仪馆历史遗留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决定,由云南孝德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起开始接管丘北县殡仪馆,确保丘北火化工作正常运转。 2.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规定。根据2019年11月24日印发的《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丘北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方案的批复》(丘政复〔2019〕557号),经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复同意我县殡葬服务收费按《丘北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方案》执行,该方案定价范围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将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列入定价内容,定价的收费项目为:运尸费(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含冷藏)费和骨灰寄存费等三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3.关于殡葬基本服务中的遗体接运费的规定。2023年7月20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公开发布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政发[2023]17号),该实施意见对殡葬基本服务中的遗体接运(含车辆消毒、遗体收殓、抬放遗体和将遗体接运至殡仪馆)内容进行了明确:“遗体接运”含车辆消毒、遗体收殓、抬放遗体和将遗体接运至殡仪馆属于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其收费标准执行政府定价管理,由县(市)级财政承担(丘北县民政局按照360元/车次与云南孝德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给予惠民殡葬补助)。 4.本局认定当事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事实。2023年7月20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公开发布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政发[2023]17号),该实施意见对“遗体接运”包含车辆消毒、遗体收殓、抬放遗体和将遗体接运至殡仪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但该公司依旧将遗体收敛、遗体抬运、消毒处理3项费用列入延伸收费项目,公示后向丧属收取。我局认为,当事人重复收取丧属遗体收敛、遗体抬运、消毒处理3项延伸收费项目,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行为。 5.对当事人违法所得的认定。当事人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5月13日期间,在开展殡葬服务收费过程中未执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政发[2023]17号)文件规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向丧者家属重复收取遗体收敛费、遗体抬运费、消毒处理费等三项费用共计293178元,其中,累计收取正常遗体收敛费1777次106620元,遗体抬运费1854次92750元,消毒处理费1852次93808元。我局认定你公司的违法所得为293178元。
29318.00元
丘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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