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晓静副食商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晓静 | 注册资本:0.0001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MA0670G37D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胡里庄村1区5排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4〕259号
经调查核实,2023年6月22日,当事人从晟通达副食经营(天津)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2日的美汁源果粒奶优草莓味饮料,保质期9个月,至2024年12月2日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销售上述日期美汁源果粒奶优草莓味饮料1瓶,2024年2月26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存有待售上述日期美汁源果粒奶优草莓味饮料1瓶,进货价3元/瓶,销售价4元/瓶。2023年10月5日当事人天津鑫旺达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16日的汤达人日式豚骨拉面,保质期6个月,至2024年3月16日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销售上述日期汤达人日式豚骨拉面1袋,2024年3月18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存有待售上述日期汤达人日式豚骨拉面7袋,进货价4.9元/袋,销售价5元/袋。违法所得共计9元,货值金额共计48元。当事人的行为满足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构成要件。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9元;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美汁源果粒奶优草莓味1瓶、汤达人日式豚骨拉面7袋;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