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加福嘉党购物超市人民南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党涛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721MA6YXT6R72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人民南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3号
2024 年1 月25 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人民南路的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加福嘉党购物超市人民南路店(经营者:党涛涛)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库房北侧墙壁上方1 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2024 年1 月27 日,整改期限届满后,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加福嘉党购物超市人民南路店进行复查时,发现该超市库房北侧墙壁上方1 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的隐患问题逾期未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和《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编号:XF-17 较轻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加福嘉党购物超市人民南路店库房内全部电器线路责令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
0.00元
汉中市南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1-29
2
南市监综执处字(2023)73号
经营超过标注保质期的食品。
1、警告,责令改正;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罚款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汉中市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7
3
南市监综执处(2023)29号
销售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7.80元;罚款8000元
8000.00元
汉中市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