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佳鑫蔬菜批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黎高胜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03MA37RAEL4J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琵琶湖农产品批发市场粮油副食、蔬菜交易区26幢不分单元240、14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市监处罚〔2025〕697号
2025年10月11日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在当事人处抽样检验不合格的螺丝椒,是当事人于2025年10月9日从湖北省黄梅县孔垄镇洪碾村村民王金华处购进的,一共购进60斤,购进价格为4.7元/斤,销售价格5元/斤,已全部销售完毕,上述行为的货值金额为282元,违法所得3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检查照片,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螺丝椒的事实;
3.《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螺丝椒的货值金额、违法所得;
4.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批次产品做到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的事实;
5.询问笔录、当事人提供的排查报告、整改报告、召回涉嫌不合格产品的情况说明、召回公告,证明当事人配合调查、积极主动纠正错误;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页面截图,证明当事人此前未因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