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LIU RONG | 注册资本:24767.663256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072103236N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C2栋第六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13
(2024)粤01民终2880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凌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7-17
(2024)粤0112民初236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凌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3
2024-04-22
(2024)粤0112民初236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凌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4
2022-03-14
(2022)粤0112刑初67号
故意毁坏财物罪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5
2022-03-09
(2022)粤0112刑初67号
故意毁坏财物罪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6
2021-11-02
(2021)京73行初9681号
其他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7
2021-05-19
(2021)粤0104民初19739号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派速快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8
2020-08-04
(2020)京73行初6707号
其他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9
2020-07-14
(2019)粤01民初789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奥星国际有限公司
刘*,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07-14
(2019)粤01民初789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奥星国际有限公司
刘*,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18
2023-05-30
(2023)粤01民终10330号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等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2-20
2021-11-05
(2021)京73行初9681号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3
2021-03-08
2021-02-25
(2021)京行终46号
其他行政行为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4
2021-03-05
2021-02-25
(2021)京行终44号
卫生行政管理(卫生)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5
2021-03-05
2021-02-25
(2021)京行终45号
教育行政管理(教育)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6
2021-01-21
2020-06-22
(2020)京73行初1464号
行政裁决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7
2021-01-21
2021-01-13
(2020)京行终5962号
其他行政行为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8
2020-12-29
2020-08-28
(2020)京73行初6707号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9
2020-12-29
2020-08-28
(2020)京73行初6748号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10
2020-12-29
2020-08-28
(2020)京73行初6737号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东关缉不罚字(2023)1020002号
擅自将海关监管的减免税设备移出海关核准的地点使用和用于融资租赁。
鉴于当事人对擅自移出海关核准地点使用的5台设备仍属自用并用于原用途,且积极配合海关纠正违法行为,办理了设备使用地点的变更和擅自融资租赁的其中3台设备仍属于自用并用于原用途,且主动向海关报明并积极配合海关纠正违法行为,从新置换融资租赁货物。以上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实际性的危害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
2023-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