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区程明一个体运输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11402MA1047JF3R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流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葫交罚字【2023】10010004
2023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接到连山路政大队移交的超载超限运输车辆黑AE8881海诺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后,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惠靖然、李强于2023年4月6日9时30分在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堡路政卸载场对该车进行现场勘察。。经查,该车所有人系道里区李洪杰道路运输户。该个体运输户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涉嫌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给予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罚款
1000.00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06
2
辽葫交罚字【2023】10010003
2023年04月03日上午09时35分,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强、惠靖然在北港路政卸载场对辽PC7472(黄)号货运车辆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货车实际出厂标准与核发的道路运输证上高度为9210*2400*2700,一体箱板车,改装成两体侧翻。经执法人员现场勘察该货车,程明未经职能机关批准,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给予责令改正处以8000元罚款
8000.00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