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涪陵区源琼食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百源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2MA5YH89Q10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办事处兴隆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罚〔2024〕271号
; ; 经查,当事人在2003年1月2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在2020年1月2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期间一直在登记住所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在2023年6月26号从;重庆涪陵白涛高家湾仓库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025968)处以56元件的价格购进了8件(24瓶件);可口可乐;,共花费448元,经营过程中以3元瓶的价格进行销售。截至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剩余6瓶超过保质期的;可口可乐;未销售,另消费者在当事人处购买了1瓶超过保质期的;可口可乐;,按照销售价格计算,该批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为7;3=21元。; ; 因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建立销货记录,无法确定在上述商品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情况,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中第(五)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可口可乐;预包装食品6瓶;; ; 二、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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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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