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益寿堂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迎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23MA0NRJ5T6K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休闲广场东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市监甘处罚〔2026〕1号
当事人于2024年8月1日从齐齐哈尔市泰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购进“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络活喜)(批号:8174338 ;商品规格:5mg*28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224;生产日期:2023.12.15;有效期:2028.11.30;生产企业:辉瑞制药有限公司)10盒,购进价格92元/盒。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8月10日、2024年8月11日、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16日将上述“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全部销售完毕,其中以116元/盒的价格销售了9盒,以115元/盒的价格销售了一盒,销售额合计:1159元。当事人销售的上述10盒“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已被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等涉案物品认定的函)。
没收违法所得1159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元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4
2
鄂市监处罚〔2025〕药3号
该药店经营者刘迎春在甘河镇经营两家药店,这三种药品是在鄂伦春自治旗久同泰药店有限公司购进的药品,顾客在鄂伦春自治旗久同泰药店有限公司购买后,因顾客个人原因,想退货至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益寿堂大药房,更换同等价位的其他药品,因为当时益寿堂药店不能刷卡,服务人员工作失误忽略了药品追溯码的事情,之后在益寿堂恢复医保刷卡后调换的药品被其他顾客买走,造成了扫码销售时重码的情况。经营者刘迎春可以提供出鄂伦春自治旗久同泰药店有限公司购进上述三种药品的供货方资质、随货同行等资质,“血脂康胶囊”的药品销售价格为35.00元/盒,“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的药品销售价格为116.00元/盒,“西咪替丁片”的药品销售价格为10.00元/盒,除上述三种药品,经营者未将鄂伦春自治旗久同泰药店有限公司的其他药品放置该店进行销售。 上述药品货值金额等同于违法所得金额,共计161.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10000.00元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