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吉天爽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吉天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MA06GU0443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光明路西侧东北隅村5段1排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5〕3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1月23日从官庄集贸市场一商户处以50元/箱的价格购进1箱香蕉(10kg),置于店内以7元/kg的价格销售。上述批次香蕉经华标(天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抽样检验,噻虫胺(标准指标≤0.02mg/kg,实测0.033mg/kg),噻虫嗪(标准指标≤0.02mg/kg,实测0.059mg/kg)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上述批次香蕉已售出。本案货值金额7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70元。另查,当事人购进上述香蕉时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留存进货凭证。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0元;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0
2
津蓟市监处罚【2024】4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袋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和1袋康师傅鲜虾鱼板面(详见财物清单,文书编号:津蓟市监强制渔【2024】041号)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