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曹大勺豆辣鳊鱼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681MA4TC8T61K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劳动南路01-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汨市监处罚〔2023〕398号
当事人因涉嫌未查验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于2023年11月22日被本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2023年11月2日,本局依法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取货架上摆放的长康?香芝麻调味油(净含量:380ml,生产许可证号:SC10343062405011)和劲霸?香浓辣鲜露调味汁(净含量:530克,生产许可证号:SC10344200001962,生产日期:2023-08-16,保质期:12个月)本局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食品的供货者的资质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当事人未提供。上述两种食品是当事人于2023年9月从长沙市高桥大市场购进,共购进长康?香芝麻调味油3瓶、劲霸?香浓辣鲜露调味汁3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未留存进货票据,本局现场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汨市监高泉所责改〔2023〕72号),责令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0日之前改正违法行为。
2023年11月16日,本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在加工区内摆放有海天0金标生抽(净含量:1.9L,生产日期:20221115,保质期:18个月,产品标准号:GB/T 18186,生产许可证号:SC10344060800014),本局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食品的供货者的资质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当事人仍不能提供。上述食品是当事人于2023年3月从长沙市高桥大市场购进,共购进了海天0金标生抽2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未留存进货票据,且在本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正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第一节二十六、“【裁量基准】2.一般情形......裁量幅度:警告;拒不改正的,处 5000 元以上但少于 3.5 万元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9400元,上缴国库。
9400.00元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