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流行风饰品经营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新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202MA2P2J9C1B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镜湖区伟基商业中心1-03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芜市监妆处罚﹝2023﹞6-17号
2023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芜湖市镜湖区伟基商业中心1-031号的镜湖区流行风饰品经营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店正在营业,执法人员在该店货架上发现品名:菲娅伊拉·魅惑双眸眼影盘,数量:1盒,净含量:10.8g,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浙妆2016028,执行标准:QB/T1976,产品生产日期:2019年8月10日,产品有效日期:2022年8月9日,截止检查当日上述化妆品已超过有效日期,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进行登记。
当事人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菲娅伊拉·魅惑双眸眼影盘1盒; 二、罚款1500元人民币。
1500.00元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